您好, 我想了解一下担保人和借贷人有什么区别? 我三年前为朋友做了担保人,可是贷款证却是我的名字,现在逾期了朋友还不上银行工作人员让我还钱合理吗?
2025-07-22 16:58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以下的解答。 首先,您提到的朋友与您之间存在债务关系。在借款过程中,借款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由第三方(如您)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这意味着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要求您履行还款义务。 其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实现其债权。如果您是被指定的保证人,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包括偿还借款以及相关的利息等费用。因此,对于逾期未还的情况,银行确实有权要求您承担责任。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银行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还款计划和流程,以便妥善处理此事。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和经济负担。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