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离婚,男方在吵架后不知道去哪了,该怎么起诉离婚啊
16天前如果女方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书,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在提出离婚请求之前,应先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签署离婚协议书。 若对方确实不知去向,可以在等待其返回期间通过其他方式联系或寻求帮助,如使用手机应用程序寻找失踪者、发送寻人启事等方式。同时,建议收集能够证明双方关系存在的证据,如结婚证、共同生活照片等,以支持离婚诉讼中的主张。 在起诉过程中,需提供以下材料。 离婚起诉状。明确指出双方的基本情况、争议焦点以及诉求。 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户口本、共同生活的证据(如购物发票、通讯记录等)、电话录音、视频通话记录等。 其他相关文件。如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涉及家庭财产的具体情况。 请务必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规定而异,请在实际操作中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及法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