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2015年6月份去世了,同年九月份母亲接受不了刺激进了精神病院,2016年上半年的某月政府拆迁家里的老房子被拆六个月左右之后我才知道,拆迁补偿费约有一万五千块,老房子是我父亲和五叔十多年前两个人共同购买的,拆迁是经过我的六叔同意,而当时我和五叔一家不知情下进行的,因为是在乡下所以没有房产证只是家里的亲戚和老人知道,2017年2月份二伯要求分一分给我奶奶养老,六叔要求分一份,他说如果不分给他他不让奶奶住他家里,所以本该是两份的结果分成了四份,2017年6月六叔又一次满着我做了决定,把我家新房子出租,新房子共有三房一厅,租了两个房间出去,现已出租近一个月了,我才刚知道,我弟弟被迫搬了出来
2024-11-28 13:13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对房屋拆迁获得的补偿费用提出异议。如果您认为拆迁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或损害您的权益,请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以寻求解决办法。 对于拆迁补偿费的问题,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协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租赁新房子的情况,建议您尽快与房东协商,了解具体情况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需要,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保持冷静,理性应对,相信正义会最终得到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