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99年的 九月份中旬开始在一家电子厂工作 10月14号提交了离职单 本来应该11月14号就可以离职了但是他们线长以她上班打瞌睡为由 要求要留一个月才能走 打瞌睡是因为产线没什么工作 其他人也在打瞌睡 请问这样合法吗?
2017-11-14 12:07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