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律师在线咨询您好,我在幼儿园交了五百元的学位费,但是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去上学,由于不知情的情况下收据上写了不退不转,如果我知道有一个这个规矩我是不会交钱的,但是园方说跟我说明了
15天前尊敬的用户,您在幼儿园交纳了学位费后发现无法继续就读的情况,这种情况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当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时,消费者可以要求其承担三倍赔偿的责任。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及时与幼儿园进行协商解决,并收集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寻求帮助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