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05年结婚至今,2007年生了一个女儿,2007年9月份左右村子里批宅基地,盖楼3层(老人出大多数钱6-7万左右),到2010年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300平方米房子,26万多人民币(在老人那里),之后老人拿出10万买车(写了我的名字)。四年多的过渡房费27万左右(老人拿了3年),现在拿到回迁房,分别69平方米,116平方米,139平方米,一个地下车库,三套房和地下车库都写了孩子爸爸的名字。现在老人有另外一处回迁房(也是3套房产)。从结婚开始就断断续续有家庭矛盾,基本上都是他们一家三口吵完架,孩子爸爸就找我吵架,指责我的种种不对,责怪我不会做人,不会讨好他父母......从结婚到现在他打过我3次, 从孩子出生到2岁以前孩子爸爸就没有带过孩子,2岁之后有带过,就是孩子一犯错误他就没有分寸的打,你和他说打孩子要有分寸,他就说打残了他养着,为了这个问题已经争吵到他打我,孩子身上经常被打的青紫。最近矛盾恶化了,我已经无法在这个家中呆下去了,为了孩子和我的安全我想从这个家里出去。我现在想咨询的问题:1.孩子现在10岁,可以判给我吗?如果不可以,我要怎么做才可以?2.现在的房产有我和孩子的一份吗?如果有大概占多少?如果没有我给怎样争取?我现在需要准备些什么?谢谢!在此非常感谢您啦!
2017-03-01 19:20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