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杭州有一套房子想卖掉。我老公说叫我不用上去签字,叫我公正给他全权办理卖房手续。我想问一下,这样把房子卖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他一个人的财产呢?谢谢
10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并且用于居住或作为家庭生活的主要场所,则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丈夫同意全权处理卖房事宜,也并不影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 在出售房产的过程中,您需要确保整个交易过程中的所有款项都由双方共同承担,以维护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同时,建议在签订任何协议之前,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具体的法律条款和风险点,以便做出明智的决定。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