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重庆酉阳的,总计欠款3万元。未约定还款期限。给的现金,有见证人,有打的欠条。找律师代理
2025-03-24 06:51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期限,则视为不定期合同,债务人的义务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有权随时要求清偿。如果您已经与对方达成了一致,那么您可以按照协议处理;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建议尽快协商或通过诉讼解决。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您的债权存在,并且对方欠款的具体情况(如金额、时间等),以及相关的欠条和见证人的证词。同时,您也可以请求法院对被告进行强制执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请记得,在任何法律纠纷中,维护自身权益时务必注意收集和保存好所有的相关证据,以便于顺利解决争议。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