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门合同纠纷,定金6千。全款九千五
26天前在购买门的合同纠纷中,如果双方约定支付定金为6千元,而全款金额为9500元,则可以根据实际支付的款项计算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因此,如果卖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剩余款项(即9500-600=8900元),则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买家因未能按时收到货物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具体数额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此外,为了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违约条款,并在合同中详细列出违约责任和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