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第三人工伤医疗费可以走社保吗
2025-02-21 01:0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指出。“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该条中,并未提及社保基金支付的范围和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因此,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如果职工因工受伤并依法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则可按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费用,但具体数额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医疗证明及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工伤医疗鉴定结论来确定。同时,还需注意的是,工伤医疗待遇通常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而社保基金不直接支付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