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个药店,我们没有签合同,现在药店陪了,我想退出,他不给钱,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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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将自己应承担的份额转让给他人。如果合伙人在经营过程中因故需要退出,应当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如果你的朋友拒绝支付你应有的份额,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支付相应的款项。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和解或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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