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提留款在2002年就已经取消了,为什么到现在村里面还要收提留呢?再说提留是按什么标准来收的呢?今年我们村提留是这样收的:一事一议每个人20元(我家7个社会人口),以资代劳每个人29元(只有5口人土地),工程水费40.68元。共计325.68元,我想问下没有土地和户口不在本地也照样要交提留款吗?
2025-04-15 18:24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并不存在“农村提留款”这一概念,也没有针对此类款项的规定或政策。因此,任何要求按照该类款项进行收取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 根据您的描述,您所提到的费用似乎包括了部分行政管理费和其他公共事业建设的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可能属于政府或其他组织的支出,但不属于传统的“农村提留款”。如果您对这些费用的具体来源有疑问,建议您向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咨询了解。 另外,如果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等其他税收问题,也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在中国,居民应当依法纳税,不得逃避或拒绝缴纳应缴税款。 总之,对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税务或法律人士,以便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