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跟前妻生啦一个女孩,离婚后,女孩归我抚养;再婚后,我跟现在的老婆在2016年10月生了一个男孩;我老婆也是离过婚的,她之前跟她前夫生了两个孩子,一儿一女,两个孩子都归她前夫抚养;现在计生办的以四个孩子罚我的款,我想咨询一下,计生办这样算合法不?我老婆之前的孩子能全部算到我老婆头上吗?
2025-09-06 23: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公民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了第二个子女(即您和现任妻子共同生育的),则您的第一个子女应由您负责抚养;如果您的前妻已经完全履行了其抚养义务,则不需要再次承担抚养责任。 关于您提到的前妻所生的两个孩子的归属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前妻是否同意将这两个孩子交给您抚养。 如果不同意,那么您是否有证据证明您有能力照顾这些孩子,并且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如果您的孩子已经成年或独立生活,那么他们可能不再被视为您的抚养对象。 此外,由于每个地方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向当地的计生部门咨询具体的情况,以便了解更准确的信息。同时,也建议您与您的前妻进行沟通,协商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