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后怀孕三个月,男方逼去打照男女,是女儿就让我打掉离婚,还要我把所有用的钱和结婚的黄金全部还给他。难道他不要赔偿我和肚子孩子的损失吗?
2024-07-18 10:54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享有对家庭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利,并且需要考虑到子女利益的最大化。 其次,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依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一方或双方抚养孩子,以及抚养权的具体分配方式。具体来说,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孩子的成长环境; 与谁生活对孩子成长更有利; 父母的工作状况和经济能力; 是否有其他监护人愿意代为照顾孩子等。 最后,如果存在暴力或者其他虐待行为的情况,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允许对方直接抚养孩子。此外,如果您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也可以考虑报警或者寻求法律援助。 总之,在处理类似纠纷时,建议您尽可能地收集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