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和一个女孩处对象半年时间,准备结婚时,女方父母索要彩礼7万,给钱后几天,双方因结婚日期而发生口角,婚礼取消,然后一直以谈恋爱的方式相处一年多,后因感情不和分手,请问一下,我可以追回7万彩礼钱吗? 注:因彩礼钱是我母亲以我结婚的名义给的,我母亲她不想要这个钱,但对于我来说,这不是个小数目,我有权追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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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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