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曾经在当地买一套房子。跟第一个开发商签的协议,交了20万,有收据,房款一次性付清。可是在同年由于政府决定辞退本开发商。任命另外一人位开发商。这个开发商上任就撬所有未居住的房门。强行出售。导致我现在没有房没有钱。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权益,政府不处理
2025-05-08 10:34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领域,包括合同法、物权法和行政诉讼等。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责任,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最佳策略。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原开发商或其新任开发商进行协商,争取获得退款或其他补偿。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损失。 此外,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投诉,要求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您认为政府未能妥善处理此事,也可以考虑通过行政复议程序来解决问题。 在任何情况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最重要的。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