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离婚协议中要求给孩子抚养费,但是后来我前妻要求给孩子改姓,并且可以免去孩子抚养费,再签一份离婚补充协议的话,这种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2025-03-15 01:02您好,关于您所询问的离婚协议和子女抚养费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旨在解决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涉及到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问题,那么通常情况下,该约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您的前妻要求更改孩子的姓氏并请求减免抚养费,这可能涉及到了对抚养权变更的主张或减少抚养费用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前妻进行沟通,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 在签署任何文件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协议的内容,并确保所有条款都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希望上述信息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