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死后发现他们的房产所有权人,已经改成小叔子的名字,所有权转移登记是赠予/继承。 公公于1999年去世,我丈夫2000年去世,当时婆婆还健在,婆婆后来2013也去世了。小叔子没有和我们任何人商量就改了房产所有人,这复合中华人民继承法吗?我们应该怎样维权!
2025-07-01 22:07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应依法受到保护,并且其权利应当得到维护。如果您认为您的父母的房产应该归您所有,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您的父亲和母亲对房屋的所有权,并请求撤销小叔子的房产所有权变更。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与小叔子进行协商,争取获得您的父母亲生前对房产的所有权。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在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