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离婚,男方脾气不好,只上班,家务不做,而且会打骂孩子,现在的问题是我有两个孩子,大的女儿2岁多。小的刚出生,我不想要小的,大女儿一直是我在扶养,如果离婚我可以只要大的,小的给男方吗?还有房产问题,房子刚买,还没办理按揭,房子协商同意归女方,房产证姓名可以变更吗?
2025-01-17 07:59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时涉及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割等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案情来确定处理方式。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首先,您提到的大女儿由您长期扶养的事实应当被法院认可,并且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和成长环境,一般情况下,法院倾向于将孩子判给母亲抚养。但如果您愿意放弃对大女儿的抚养权,您可以与对方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根据您的描述,房产是刚买的,尚未办理按揭手续。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有权要求分割。在分割过程中,通常会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如婚姻存续期间的贡献程度、经济状况等。因此,您可以在协商的基础上,争取自己的权益。 最后,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您尽早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应尽可能地收集有利于自己证据,以增强胜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