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没有共同财产,去年买房花了25万,买房欠款还有22500元,他的赌资欠款2万多,我没固定收入,我现在照顾孩子近一年没上班,要是离婚,这些债务都要一起还吗?孩子11岁,男方要,我最后能得到什么?
2025-01-17 09:29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因此,在您和您的丈夫结婚时,如果你们有共同财产,则这些债务应该由您和您的丈夫共同偿还。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取决于孩子的年龄以及父母之间的具体情况。如果您愿意放弃抚养权,并且对方同意的话,您可以选择不争女儿的抚养权。然而,如果对方不同意或者不愿意放弃抚养权,那么可能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来决定谁拥有抚养权。 最后,关于债务问题,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开支或共同消费,则应视为共同债务,双方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您有能力支付债务,可以考虑与您的丈夫协商如何分期付款。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