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2000年去世,母亲2016年去世,他们共有5子女,大女儿2005年去世,其余3个 子女放弃继承房产,同意转给3女儿,但大女儿丈夫不同意,要求分得5分之一,他能分得多少?他和大女儿共有1套房,他的房产别人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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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会考虑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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