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买的小区之前开发商规划的是,我家门前是幼儿园,右边是老年活动中心,可是现在前面没有幼儿园,右边变成物业管理公司和幼儿园,我们前面是个工厂,一直开发商为了钱的问题没有收购过来,现在也不管不问,听说被卖给了别人,这是不是欺骗行为!
2025-09-14 09:09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购买的房屋属于您的合法财产,该房产的所有权应当由您享有。如果开发商在规划阶段未按照合同约定将幼儿园等公共设施纳入项目中,并且在后期未能妥善处理这些设施的转让事宜,确实可能构成违约。 然而,从您的描述来看,目前的情况似乎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或违背合同约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已售出的住宅应当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基础设施(如道路、绿化带、公园等)的质量和正常使用年限内维修义务。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配套设施的建设应当履行合理谨慎的原则,以确保其提供的公共服务能够满足预期使用需求。 因此,即使开发商未能按时完成幼儿园等设施的建设,但考虑到当前情况下设施的实际用途已经发生了变化,而且新业主也无直接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行为,您作为业主无法据此要求开发商进行补偿或其他赔偿。 建议您与开发商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