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三人,老人生前有一处房产,当时老大怂恿老人将房子转赠/过户给老大,老二签字,只有小儿子未签字,现在老人去世,房屋即将拆迁,拿出当时的承诺书等资料,想问下,是否有法律效力,能够重新划分房屋?谢谢
2025-03-01 03:30您提到的是一起关于继承和遗产分割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在中国,遗嘱是处理遗产的重要方式之一,但需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并且必须经过公证或法院认可才能生效。 在您的案例中,如果老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这份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即使遗嘱有效,也不能直接改变已经存在的财产关系。因此,尽管您所提到的承诺书和其他文件可以作为证明遗嘱的存在和真实性,它们并不能单独决定房产的归属权。 对于房屋的拆迁补偿,通常情况下,房产的继承人会根据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来说,如果是按照遗嘱的方式分配房产,则应该由所有合法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同意并签署相关协议;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同意,那么房产可能会被视为共同财产,每个继承人都有权分得相应份额。 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详细讨论此问题,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其他途径解决争议,避免进一步的诉讼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