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目前在一家不是很正规的加盟琴行工作,岗位销售顾问,与公司在10月份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关于工资的说明是基本工资2000,考核工资500,全勤奖200,餐补100,一共2800加提成。但是由于完成业绩比较困难的原因,考核工资很难拿到,这种情况下就只会发基本工资加餐补2100,但是如果请假一天就会按照2800除以30,一天93元扣工资,迟到一次罚款50,漏打卡一次罚一天日薪,也按照93计算,我们一天上下班需要打4次卡,一天都没有打卡,就相当于4天没有工作。而且公司不给上社保,并且每个月从工资扣除500押金,扣够2000。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我可以要回乱扣的款吗?
2018-01-11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