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我在一家新开的KTV从10月10号开始到11月15参加培训16号正式上班到18年一月十号提出辞职。老板就说培训工资是分三个月发放的,现在辞职剩下两个月的都不给了,还要扣除服装押金500不给退,请问这种情况合不合理合不合法。我能拿回我的工资吗?
回答数:619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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