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半路夫妻生活12年,没有结婚证,两个人共同买了一处房子,男方付款4万元,两个人在分开后女方把男方买房付款的4万元归还,房产证名字已是女方名字,且在两个人分开后男方就一直未搬离女方住房,现如今女方想要回房子自己居住,男方却反过来要和女方讨要生活12年的生活费,一起生活期间男方未给过女方一分生活费,可是又没有什么证据证明他没有给过,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2021-06-02 11:1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