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二分流的我在去年4月份左右选择了一所培训机构,报名前该机构声称有表演培训,而开始培训之我混在播音班,80多天的培训里表演课按照早中晚凑成一天来计算大约不超过10天。校长在报名时说不收取额外费用,但在12月份召集家长强收3000块钱加训一个月,并承诺把孩子送到山东建筑大学的校区。而当去了该校区后发现两个问题(第一:描述校区不属实/第二:我们所报名的是欧赫,而所去校区为飞翔教育)。家长要求把孩子送回原地址培训,因飞翔有一周四节表演课,我选择留下,而当我在纠结回不回去时,欧赫校长多次表示会替我找表演课老师,而一个月过去了,我还是在播音班里。而播音学生也没见到他最初承诺的名师,我想问这算不算是欺诈
2025-04-16 10:3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不当竞争和不正当行为。首先,关于表演课程的问题,如果确实存在虚假宣传或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情况,那么这是违法行为。其次,关于校区变更的问题,如果校区名称与合同不符,且变更的原因不是因为您的意愿,也可能是欺诈行为。 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欺诈,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 尽快联系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保护组织,报告此事并寻求帮助。 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相应的赔偿或其他救济措施。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谨慎行事。如果您需要专业的法律意见,请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