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租的房子是开烧烤店的 有押金一万块钱 但是我收据找不到了 现在房子已经交接完了 押金能退还给我吗!合同已经让房主撕掉了 我就有照片 我退房的原因是 房子供暖不好 找供热公司测了两次的一场撕 楼下十二度多 楼上15度 第二次是楼下度 楼上是16度。我想问一下违约金我还能要回来吗
2025-04-16 09:27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房东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约定,并履行各自的义务。 对于押金问题,如果房东无法提供押金收据,则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您可以要求房东返还押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同时,如果您能够证明您的租房原因确实在于房屋的供暖问题,且此问题是不可抗力导致的,您有权要求房东承担一定的责任或减免部分租金。 至于违约金问题,通常情况下,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否则房东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即使供暖存在问题,也不一定意味着房东可以随意要求赔偿或扣除违约金。 建议您与房东沟通,协商解决办法,如未能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法律机构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