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7年3月回家休假期间突发心肌梗死而住院治疗,基本康复后回单位报到上班,单位未做任何工作安排,人道的让我回家休养,但8月份却快递给我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因条件太过无情而未达成,本于十二月去单位讨个说法,不幸刚到火车站又突发脑出血而再次入院治疗至今仍半边瘫痪,请问我现在该在哪些方面进行维权?
2025-05-17 16:39您的情况非常复杂和困难。首先,您应该寻求专业的医疗意见以确保您的健康状况得到适当的管理和处理。 其次,您可以考虑与您的雇主沟通并要求他们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法。如果您认为解除合同是不公正或不合理的原因之一,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向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求助,以便获得更全面的支持和帮助。 最后,建议您保持积极的心态,并尽可能地利用现有的资源来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同时,也要关注社会支持网络,如家人、朋友、志愿者等,以获取必要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