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拘留14天从看守所出来得到一张释放证明书,,结果派出所非说的是取保候审,,回回到派出所他们又让我交了5000块钱保证金,先开始说是赔赏交警的医药费,一会又说是缴纳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我现在很纠结,我到底属于释放还是取保候审………………
2025-02-09 22:07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您可能已被释放,并且已经收到释放证明。但是,由于存在误传或误解,警察可能会将您的身份确认为“取保候审”。 如果是“取保候审”,那么在您被释放后,警方会要求您提供一定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联系警察局,询问他们是否真的需要收取保证金以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误会。如果确实需要收取保证金,您可以在了解清楚之后再决定是否支付。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