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去年十月二日在南京买二手房与人在中介签了合同(没有网签),当时交了5万元定金(有收条)约定十月二十日再交95定金(因对方要解押怕资金监管中介让我们交这么多)当时我们也迫切买这房,十月六日南京出台购房新政,我们没有南京户口所以不能买了,知道这个情况我就发消息给对方和中介告知我们没法买了让对方退定金,对方说他也买房找人花钱买了房号让我们赔他损失所以不退定金,中介多次交涉无果,请问如果走法律程序我还能拿到多少定金呢?谢谢!
2024-10-31 18: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本案中,您已经明确告知对方您的购房意向无法实现,并且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因此,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退还全部定金。 至于中介的问题,由于您已明确表示不再购买该房屋,而中介作为居间方,在未完成交易的情况下,不应收取任何费用。因此,您可以要求中介返还佣金。 最终的赔偿金额将取决于您的实际损失和中介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