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55万,利息2分,实际是5分利息,借期3个月,房子抵押,两套房子100万,2014年11月12日,协议约定装修费用标准,付利息,又写了租房协议,卖了住了4个月,免费住一年了,
2025-10-18 15:2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涉及到了房屋租赁和借款纠纷。首先,关于房屋租赁的合同,如果存在未支付租金的情况,房东有权要求承租人补足欠款,并且按照合同规定处理违约责任。至于借款方面,如果您认为利息过高或不合法,建议您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此外,由于涉及到具体的法律条款和事实细节,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