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7日入职外派公司到2018年4月23日离职,期间未与本人签订合同,期间2018年2月28日询问公司合同事宜,29日把合同以文件的形式放到本人微信,里面合同工资与说的工资不符,未签寄给公司,请问是否有双倍工资赔偿?3月份成正式员工,因请假六天,不予交报险,是否缴纳社保?
2025-07-23 20:15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根据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劳动法来确定是否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赔偿。一般来说,在中国,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劳动合同或其他形式的书面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至少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如果您是在试用期内被辞退的话,通常公司会为您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但不会为试用期满后被辞退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因此,您可以向公司索要之前六个月的社保记录,并要求公司补缴剩余部分的社保费用。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或者经济补偿,也可以考虑提起诉讼。请记住,具体的法律适用可能会因为地区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