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因个人原因已经提前30天提出离职,现已完成工作交接和办好离职手续了,但公司不肯出具离职证明,经与他多次协商,说只能5月份开具离职证明,但我现在因我没有离职证明无法入职下家单位,公司说如果我现在需要离职证明,只能开非正常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上只写我擅自离职,违法了与他们何时签订的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因事务所忙季原因,员工在每年11月—4月份不能提出离职。而且我拿了这张非正常证明,就不能再拿5月份那份正常的证明,而且威胁我后续求职单位做背调,就跟他们说我在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事离职的,请问这种事情怎么办呢
2021-01-09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