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婚前男方支付首付供一套房,首期一部分男方出,一部分借过来,还房贷还要还首期需要我们一起还。请问婚后房子加我名字,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以后离婚能分割到房产一半吗?
2025-02-11 19:2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在婚前就已经对房屋进行了出资和偿还贷款,并且这些行为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该房屋应当视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即使首付款部分是由女方支付,但婚后用于偿还房贷的部分也是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至于是否能够将房产的一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取决于具体的司法解释以及当地的婚姻法规定。一般来说,法院会考虑多个因素来决定是否可以分割房产,例如双方在婚姻中的贡献程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有重大经济困难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得最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