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交通事故,今天上午骑车的过程中一辆电瓶车撞到我的电瓶车导致我和后座的人受伤,对方全责,去医院拍片,我的手骨折打了石膏然后医生说要休息三月,在这之前一个月里我是没有工作的,但要休息三个月手不方便的情况下对方要负责支付我误工费吗,要负责的话该支付多少呢
1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一方负全部责任,则另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您的情况,由于您在事故中受伤并因此需要治疗和康复,确实存在一定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交通费用等。 关于误工费的支付,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工作时间减少或无法正常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那么相关责任人是需要承担误工费的。但是具体的误工费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损失来确定,比如误工期间的工资标准、出差补助、交通费等等,这些都会影响到最终的赔偿数额。 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并保留好相关的医疗票据和其他证明材料,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索赔。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此案件,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