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在北京天驰恒盛投资管理公司通过居间方式做了一笔房屋抵押贷款,签订合同借款80万,根据资金需要分次支付款项,每月先息后本,3月11日收到10万,支付了1000元利息,在要求4月款项时,借款人以担心偿还能力为由不予借款,4月12日支付了第二月利息1000元,至今没有支付所需资金,电话不接,反而中介代言借款人多次声明另外借款人加2万,可以借到40万,10天1%,我没答应,告知安排新的借款人,在5月15日后重新签合同,或者原借款人在追加1.5万保证金后,再按合同支付本息,是否合法?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借款人履行合同?
3天前首先,您在与北京天驰恒盛投资管理公司的交易中存在一些疑点。例如,您提到的“居间方式”可能指的是民间借贷中的“担保人”,而非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如果您是作为普通投资者或债权人参与其中,请注意您的权益保护。 关于借款合同和违约责任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应明确规定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以及逾期还款的责任等条款。如果借款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还款,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证据。记录每次沟通的具体日期、内容、对方的承诺以及自己的回应。 向第三方求助。如银行、消费者协会等机构寻求帮助,他们可能会介入调解或提供法律援助。 考虑诉讼。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将借款方诉诸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请注意,不同地区和国家对于此类情况的法律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