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零零四年八月把户口从平谷迁到顺义。原来平谷有我的口粮地。村里二零零五年土地调整就没有了。顺义这边二零零零年开始土地确权,也没有我的土地。我的土地到底该哪边给?
2024-07-18 11:20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复杂的问题需要解决。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在依法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其使用权可以依法确定给集体组织或者个人使用。 其次,您的情况中涉及到的土地调整和土地确权过程可能涉及到了政策的变更和执行过程中的不明确之处。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未办理土地确权手续。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土地没有得到确权,那么应当向当地的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土地确权手续。通常情况下,这种情况下应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土地调整过程中存在的争议。如果土地调整过程中存在争议,例如被调整的土地面积与实际使用的面积不符,此时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如协商解决、提起诉讼等。 政策变动导致的不确定。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相关政策可能会发生变化,导致土地的确权和分配方式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及时了解最新的相关政策,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解决问题。 总之,解决您当前面临的问题需要详细了解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同时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