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婚生子把孩子送人,然后用收养人的名字在医院生下了孩子,住院费3000多块钱是收养人付的,另外给了6000块钱营养补助费,并私下签订了抚养协议,上面按了手印,孩子出生已过18天,现在想把孩子要回来跟收养人协商,钱是退回给他们的,但他们要我赔3万,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怎么做?
2024-07-10 08:49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收养人之间的私下抚养协议可能存在法律效力问题,因为在中国,收养关系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私下协议可能不被法律认可。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尝试解决: 1. **咨询律师**:首先,您应该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您的情况在法律上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2. **收集证据**:准备所有与收养人之间的沟通记录、抚养协议、支付费用的凭证等,这些证据可能在法庭上对您有利。 3. **尝试调解**:在正式提起诉讼之前,您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调解是一种非正式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可能有助于节省时间和成本。 4. **提起诉讼**:如果调解无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抚养权。在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最有利原则来判定抚养权归属。 5. **准备赔偿**:如果法院判决您有权将孩子带回,您可能需要按照法院的判决退还收养人支付的费用,并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6. **关注孩子利益**:在整个过程中,孩子的福祉应该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确保孩子在这一过程中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支持。 请注意,法律程序可能会比较复杂,并且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有所不同,因此,获取专业法律意见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