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0年3月入职北京市某公司,公司前3个月实习期没有给我缴纳社保,现在离职了,想让公司补缴实习期社保,但是按照规定我是外阜农户,不能进行补交。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将公司应该缴纳部分补偿给我?有什么法律依据?
回答数:418
北京地区的特殊政策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将公司应该缴纳部分补偿需要咨询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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