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贷款公司贷了三万五千元,当时说的利息是1.8,我还了16个月的本息,现在想一次还清剩余的,可是当我去还的时候才知道他们给按2.48利息贷的,签约本金是55900,我无形中多还了三千多利息,现在一次还清又要多还6000多,我该怎么办,请指教一下谢谢
2025-04-06 09:25首先,您有权要求贷款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如果您发现实际支付的利息高于合同规定的利息,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贷款公司退还超出部分的利息。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7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此,如果贷款公司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收了您的利息,您可以要求贷款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最后,建议您与贷款公司协商解决,争取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