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件事情想像您求助。事情是这样的,我在光谷金融港租了一个房子,8月份到期。房东临时说不租了,让我们搬出去,但是不给任何补偿,这也就算了,在外打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是每个月公摊水电费竟然一百多,房子里总共8个人,水费每个人 15,就一个热水器一个洗衣机,公摊怎么可能每个人100多,现在我们愿意搬走了,但是房东却要收高昂的水电费,很嚣张的说不行你去告我啊。真的很无奈,请问这种事能告他吗
回答数:658
由于涉及标的或赔偿数额较小,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从实践操作角度讲,建议尽量协商解决,若不考虑维权成本问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8904 人今日律师解答 43324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