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现在遇到的问题是:我离婚多年,女儿现14周岁,前夫现在3个月没有给生活费,(原本每个月都是他妈妈给的,近段时间他把钱克扣下去)现请教怎么样能让他把该给的生活费给我们?谢谢!
28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您的女儿已经到了法定年龄(一般为16岁),那么她有权要求您和前夫共同承担抚养费用。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问题。 与前夫进行沟通。尝试与前夫直接对话,表达您希望他履行抚养费用支付义务的想法,并强调这是一项基本的人道主义责任。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您认为前夫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或道德规范,可以考虑寻求家庭暴力或虐待儿童方面的援助机构的帮助。 将情况通知法院。在必要的情况下,您还可以将情况告知当地法院,请求他们介入处理并强制执行孩子的抚养费用。 请注意,每个具体情况可能需要不同的解决方案。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确保充分了解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佳建议。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