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至2010年我老公姐弟三人和我公爹合伙经营一辆大货车。我老公的弟弟跟车经营我老公管后勤。10年三月出了车祸老公弟弟不幸遇难。当时是雇佣司机开的车,为此判了两年半刑。判司机赔偿三十万,司机家境贫寒到如今一分也没赔。弟媳现提出要求我们几家赔偿她。请问我们用赔吗,陪多少。请給与解答,谢谢。
2024-10-15 14:2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公爹在2004年至2010年间与三个儿子共同经营一辆大货车,并且由其中一个儿子负责管理后勤工作。不幸的是,在2010年3月份的一次交通事故中,其中一人不幸去世(即弟弟)。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应当对雇员因工死亡的情况进行赔偿。在此情况下,您的弟弟作为雇主的儿子,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这需要具体分析事故的责任比例以及当地的赔偿标准来确定。通常,雇主的赔偿责任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覆盖雇员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丧葬费等。此外,如果死者生前有保险,则保险公司也有义务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然而,由于您提到的司机目前没有能力赔偿,因此在考虑赔偿事宜时可能需要考虑如何确保受害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寻求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他们可能会为您提供一些政策支持或建议具体的赔偿方案。 最后,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存在其他疑虑,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