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在学校食堂承包了一个窗口,合同是一年,我现在做了半年,当初签的是18000一年,可做了不到一个月强行给每月增加500租金200公摊,我现在想终止合同,可当初交了5000押金,公司现在以合同没到期拒绝退还,请问我该怎么办?难道合同只对我们有约束作用对公司就没有吗?
2024-07-23 02:34您的情况涉及商业租赁关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且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返还预付的租金和押金。然而,在您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退款时,出租人可能会主张合同未到期。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直接沟通,表达您的需求和期望,看是否有达成一致的可能性。 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调解机构或仲裁机构的帮助,让第三方介入处理争议。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赔偿损失。 在整个过程中,保留所有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副本、支付记录、通话录音等。这样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