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台安县韭菜苔乡农民,今年36,2003年嫁到这里来的,婚后夫妻无子女,这两年我丈夫卖了个羚羊牌二手车出租,近二三年不给我生活费,我们经常吵架,男方提出离婚,昨天开庭我提出要房子,男方不同意,我坚持要房子,因为我得有个住的地方,法官调节不成,男方提出了撤诉。我当时提出起诉离婚,请问您我想要房子或者房产的一半可以吗?我俩有50000元存款,一个羚羊二手车值16000元,一个三轮车大约8000元,一个摩托车值2000元,房子是前两年花72000元买的,男方说房子值50000元,男方说给我50000元房产和财产存款都给他,我不同意,我提出说我给他60000元房产财产存款都归我所有,男方不同意。
2025-09-06 23:4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在你的情况中,你的丈夫虽然没有按时给你支付生活费用,但你们已经结婚多年,并且没有生育子女,因此你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等。至于财产的价值,你可以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实际价值。同时,如果你愿意接受对方提出的条件,那么你可以考虑与对方达成协议,以解决当前的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你也可以选择继续诉讼,争取自己的权益。最后,无论结果如何,都要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行为对后续处理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