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姐姐婚后因为没生儿子,在她生产期间及做月子期间,丈夫和婆婆恶言相向,对她冷暴力,言语辱骂,不照顾她,导致她产后抑郁很严重,如果离婚的话请问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吗。并且能够得到补偿以及孩子的抚养费吗?谢谢
27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因此,如果您的妻子因家庭矛盾而无法继续履行抚养责任,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或解除原婚姻关系中有关抚养权的规定。 至于您提到的经济补偿和抚养费用问题,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子女成长环境、抚养人的收入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程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