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夫妻双方自己协商的国内保证书怎样才具有法律效益?
27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并签订的国内保证书,在该法律规定下应当具有法律效力。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是“一般保证”,则保证人的义务仅限于其与债权人达成的一般保证协议内,即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若双方约定的是“连带保证”,则保证人的义务不仅限于一般保证协议内,还包括了对整个债务的清偿,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必须代为履行或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等情形。 因此,建议您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