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起诉离婚,结婚一年零九个月,孩子一周半,如果对方索要8.8万元彩礼,是不是该返还?
2025-05-13 02: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婚约时自愿支付的彩礼属于赠与性质。因此,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原则上应当退还给受赠人。 然而,具体到本案中,由于双方已经结婚一年零九个月,并且孩子也已满一周岁,所以按照一般情况下的法律规定,彩礼是否需要返还,以及如何返还,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例如,如果被告方认为双方存在感情不和或者其他无法继续维持婚姻的理由,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彩礼不予返还;如果双方能够证明是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支付的彩礼,或者是在必要情况下支付的彩礼,那么也可能判决彩礼予以返还。 最终的决定应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如果您有更多关于婚姻家庭法律的问题,欢迎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