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对象用我的身份证办理了贷款买手机业务,分手后我现收到法院传票了,贷款24个月已还清本金,现在起诉的是利息问题,请问您如何处理?
2024-11-12 09: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贷关系中的利息应当以不超过年利率36%为限。如果您在借款时约定的利息高于此标准,那么超出部分的利息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提出抗辩,主张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利息。同时,建议您及时联系银行或贷款机构了解具体还款情况和诉讼时效等相关事宜,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